10.3969/j.issn.1004-5872.2015.01.007
中小学校内教学督导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当中明确规定:“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把教育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必然要围绕教学活动而展开,那么如何来分析、判定教学活动的有效性呢?早在2003年,教育部就正式确立了5年一周期的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制度,几乎所有的高等院校(包括独立院校、成人院校)都建有内部质量监控的教学督导组织,通过专职的督导员对教学进行有效的督导。而在中小学,尤其是青少年转折阶段的中学阶段,只在区域范围内设置类似的教学督导组织,是对学校整体的办学水平给予评估,太过笼统宽泛,难以有效地达到监管效果。虽然有部分重点中小学内部设置了教学督导组或类似机构,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缺陷,校内教学督导尚处在自觉、自律、自行其是的阶段。由于没有明确可遵循、参考的规章制度,中小学校内教学督导无法充分发挥其功效,重督轻导,有过程没结果,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教育改革的形势和发展。
中小学校、教学督导、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教学活动、院校、改革和发展、改革的形势、组织、中学阶段、中共中央、质量监控、设置、评估制度、教育教学、教育工作、教学质量、教学环节、监管效果、核心任务、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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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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