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872.2013.11.018
语文课堂教学的法度范畴简论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度可以理解为规范,是重要的价值范畴。一切系统均有其组织法则,教学中自然也存在规范。而且,马克斯·范梅南认为:“教育的本质更主要的是一项规范性活动。”[1]在马克斯·范梅南的教育观中,符合规范的教育策略与方式利于形成个人才识与品质。而在普遍提倡人文的当下语文教育界,因为语文课堂教学严重“失范”,远离雅正中和的价值取向,重提规范与建构新规范就显得尤为迫切。我们不能因为惧怕规范可能导致僵化现象就拒绝规范,我们应将教学规范的建构、解构与重构视为正常的新陈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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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G42
2014-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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