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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5872.2013.08.004

中小学绩效考核应超越量化模式

引用
200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从2009年1月1日起,在所有事业单位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这项制度旨在打破“大锅饭”,体现“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焕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在有些学校,或是少有绩效,或是矛盾纷纷、乱象频生,主要原因是考核方式方面存在问题。这些学校一般是单一地采用量化考核模式,或夸大量化模式的功效,或不科学、不公正、不合理地考核教师的绩效,或不公开、不全面、不平等进行量化考核,带来的隐患很多。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量化考核被看作是一种精确、客观、透明、公平、便捷的标准。实事求是地讲,量化考核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有此特征,但单一化、绝对化、机械化,就会走向反面。笔者认为,量化考核是必要的、应该的,不应摒弃,但要扬弃、要超越,要在更高层次上使用,要有辅助性措施,要有更广泛的关注、更完善的空间;不应滥用、不应误用、不宜乱用。

中小学、绩效考核、量化考核、义务教育学校、构建和谐社会、事业单位、实事求是、量化模式、考核模式、考核方式、教学质量、教师工作、奖优罚劣、绩效工资、基础教育、多劳多得、绝对化、机械化、国务院、管理者

G52;G40

2013-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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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5872

14-1024/G4

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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