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872.2013.02.032
澳大利亚《全国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透析
澳大利亚历来重视教育发展,将教育摆在国家发展的战略地位.鉴于教师与学校领导的卓越发展是基础教育中强有力的基石,2011年7月8日,澳大利亚批准通过了第一部全国统一的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全国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1](National Professional Standard for Principals,以下简称《标准》).《标准》的首要目标是提供一个适用于所有学校和教育系统的全国性框架.《标准》意在发挥其模板功能,中小学校长可以依据模板对照自己已有的知识、品质、经验和技能,决定自己的优势和需进一步发展的领域;也可以此作为专业学习的框架,作为自我反省、自我评估和自我发展的指南,为吸引、储备和培养21世纪中小学的优秀校长做贡献.[2]
《标准》由澳大利亚教学与学校领导协会(the Australian Institute for Teaching and School Leadership,简称AITSL)协同各州教育局、教育工会、教育专业团体、教育专业人士及其他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在吸收了目前全国已有的50多套"领导标准与能力框架"有价值的部分之后磋商而定.AITSL由联邦政府于2010年1月成立,宗旨是为联邦、各州及地方政府教师与学校领导的卓越发展提供全国性指导;优先任务之一是指导和支持校长实现卓越发展,培育能经营管理21世纪学校的新一代领导团队.[3]AITSL成立后便启动了对《标准》的设计与开发,于2010年12月正式公布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经过试验研究后,于2011年7月8日正式通过.
澳大利亚、中小学校长、校长专业标准、教育专业、学校领导、能力框架、征求意见稿、利益相关者、自我评估、自我反省、自我发展、专业学习、专业人士、战略地位、优先任务、首要目标、试验研究、模板、领导团队、联邦政府
G47;G42
2013-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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