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872-C.2011.08.025
高中生数学表达能力的培养策略
在《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中,数学表达能力第一次被明确提出来,《标准》的课程目标中第三条指出“提高数学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包括简单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数学表达和交流的能力,发展独立获取数学知识的能力”,相应地,《标准》的内容部分也多次提到表达、表述与交流之类的词.比如在必修课程《数学一》的集合部分学习中提到“学生将学会使用最基本的集合语言表示有关的数学对象,发展运用数学语言进行交流的能力”,在《数学二》的平面几何部分中提到“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平行、垂直关系的基本性质以及判定方法,学会准确地使用数学语言表述几何对象的位置关系”等等.不仅如此,评价建议中也指出“评价应当重视考察学生能否理解并有条理地表达数学内容”、“数学语言具有精确、简约、形式化等特点,能否恰当地运用数学语言及自然语言进行表达与交流也是评价的重要内容”.另外,曹才翰把“数学表达能力”视为构成数学素质的基本内涵之一.他认为运用数学语言进行表达和交流的能力已经成为检验人的综合素质的标志之一.
高中生数学、表达能力、数学语言、数学表达、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交流、学生、人的综合素质、数学内容、自然语言、语言表述、位置关系、数学知识、数学素质、数学对象、实际问题、评价建议、判定方法、课程目标、解决问题
G63;G42
2012-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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