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872-C.2009.07.032
从日本教师资格更新制反思我国教师资格的时效性
@@ 1995年,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开始对已在职的教师进行资格认定,2000年,教育部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正式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我国教师资格制度中没有关于教师资格的有效期限和有效性鉴定的内容,只规定在"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情况下,应取消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也只是对以上两种情况下被吊销教师资格者规定"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也就是说,凡是一次性地通过了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者,只要不触犯以上两条规定,教师资格证就终身有效.
日本、教师资格制度、更新、实施办法、条例、资格条件、资格认定、有效期限、弄虚作假、颁布、资格证、有效性、教育部、国务院、学生、内容、鉴定、吊销
G4 ;G52
2009-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