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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5872-C.2009.02.016

学生伤害事故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引用
@@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纠纷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人们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事故责任承担的主体上.然而西方法律谚语有言:"证明责任乃诉讼之脊梁".此语道出诉讼证明之要害,也表明举证责任极为重要.其问题关键在于处于相对"弱势"的家长面对相对"强势"的学校无法完成举证责任,在"谁主张,谁举证"的前提下,只有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学生伤害事故、诉讼证明、举证责任、中小学校、证明责任、责任承担、学生家长、西方法律、事故案件、赔偿纠纷、主体、谚语、问题、社会、弱势、焦点、集中

D90;D92

2009-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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