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872-C.2007.06.015
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关系分析
@@ 我国对教师实行职业许可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作为行政主体,依法受理、认定申请者的教师资格,并向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资格证书,依法赋予申请人从事教学活动的权利和资格的行为,是应申请的行政许可.
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申请者、资格证书、许可制度、行政主体、行政许可、行政部门、教学活动、法定条件、申请人、职业、政府、行为、县级、人民、权利、教育
G63(中等教育)
2007-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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