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872-C.2005.06.003
民办学校教师流动现象的规制探求
@@ 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民办教育属于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民办教育、学校教师、流动现象、人民共和国、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公益事业、促进法、组成、国家、方针、颁布
G4(教育)
2005-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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