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872-C.2004.04.019
不要忽视被清退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
@@ 在2003年9月发行的第25期<教学与管理>中,何正跃同志在<清退代课教师引发纠纷的法律分析>中,谈到一件这样的事情:2002年初,温州市瓯海区某中心小学清退了两位已有20多年教龄的代课教师,并根据教龄长短,给予每人每年100元的经济补助.两位教师向瓯海区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瓯海区劳动局不予受理,她们又以瓯海区教育局为被告,以瓯海区教育局丽岙镇教育办公室为第三人,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代课教师、海区、劳动仲裁、教育局、区人民法院、教学与管理、民事诉讼、教龄、法律分析、不予受理、温州市、办公室、中心、小学、纠纷、经济、补助、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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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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