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463.2020.04.003
社区社会组织何以被行政吸纳——基于结构功能主义的再解释
社区社会组织是城市社区治理格局中的关键变量,同时也是承接国家治理重心下移、回应基层社会结社意愿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其一直致力于在国家治理重心下移与社会结社意愿高涨中达成平衡.基于结构功能主义分析框架,通过对重庆市LX社区WS志愿服务队的观察发现,社会组织在培育过程中容易产生资源依附、目标替代、黑箱化和志愿中断等“行政吸纳社会”问题.社区社会组织行政化的生成逻辑分为四个递进层次:政府对资源的垄断供给地位引发社会组织的资源禀赋依附;资源依赖关系赋予行政干预组织行为以正当性,这种同化力引致社会组织目标与行为相悖;为了消除成员对行政事务的心理排斥,政府利用制度真空干预人事安排;行政吸纳使组织内部缺乏维系动力,且因社会资本不足,持续性扩大再生产难以实现.
社会组织、社区治理、行政化、结构功能主义
C912.21(社会学)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基于委托代理框架的社区治理机制构造研究”2018CDXYGG0054
2020-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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