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时实施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的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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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6463.2006.z2.026

析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时实施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的定罪量刑

引用
@@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实施绑架不负刑事责任,但在绑架中实施上述八种犯罪行为的,应当以该行为定罪.司法实务中,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中犯刑法规定的八种罪行如何定罪尚存有争议,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责任行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刑法规定、司法实务、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犯罪行为、定罪、刑法第、投毒罪、抢劫、强奸、放火、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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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6-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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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行政学院学报

1008-6463

36-123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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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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