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463.2006.z2.022
对股东资格继承规定的几点思考
@@ 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可以因股东死亡而发生继承.这一最新规定是这次公司法修改的亮点之一,勿庸置疑,它对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起到了定纷止争的作用.但细细思考,该规定在侧重保护股东继承人权益的同时,仍存在值得探讨的不足之处.
股东资格、继承人、公司法修改、死亡、公司章程、定纷止争、自然人、新规定、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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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6-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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