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463.2006.z2.019
我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探析
@@ 上世纪末期以来我国经济生机蓬勃地发展,但社会规范制约机制相对明显迟缓,使一些目无党纪国法的有关人员经济犯罪日趋严重,如果不能很好地对其加以遏制,经济基础被腐蚀松散就有可能导致上层建筑的动摇.为此,国家在1997年修改刑法时,立法全面加强了对贪污腐败的惩治力度,并且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纳入贪污受贿罪一章中.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经济基础、贪污受贿罪、制约机制、贪污腐败、社会规范、上世纪末、上层建筑、经济犯罪、党纪国法、惩治力度、刑法、人员、立法、国家、腐蚀
8
D9(法律)
2006-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