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i.issn.1671-3079.2014.01.008
大晟府乐官盛允升、朱维、蒋瑎考略
据相关史料,考得盛允升政和二年至三年(1112-1113)任大晟府制造官,主要负责大晟燕乐乐器的制造.朱维政和三年(1113)正月至五年(1115)九月间任典乐,主要负责大晟乐的推行工作.蒋瑎任大司乐在宣和三年至四年(1121-1122)十一月之前,主要负责大晟府使用郊庙祭祀乐舞的人数及礼文制度等.三人在大晟乐制作、推行及改造过程中,均起过一定作用.
盛允升、朱维、蒋张、大晟府、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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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7.22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BZW032
2014-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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