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342.2006.04.024
动物防疫行政处罚中的告知程序
@@ 1动物防疫处罚告知程序的特点
1.1告知的法定性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本法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也就是说,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如果不履行告知这一法定义务,不但行政处罚不能成立,还可能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动物防疫、行政处罚法、处罚决定、执法人员、行政机关、监督机构、告知程序、法律责任、法定义务、法定性、当事人、法规、定向
S851.34(动物医学(兽医学))
2006-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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