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108.2011.04.020
论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教唆犯是使原来没有犯罪意思的人产生犯罪的意思,又被称为造意犯。教唆犯作为共犯人类型之一,并没有亲身实施分则定型化的实行行为,而是以教唆之方式造意于他人,从而加功于共同犯罪。在理论上,如何界定其处罚根据,在实务中,如何对其准确的定罪处罚,历来都是有争议的问题。文章结合我国刑法具体规定,深入探讨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教唆犯、处罚根据、处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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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1(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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