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行为公共政策的新政治经济学
行为公共政策中的主流规范性框架假设家长式干预会增加个人效用,这被概括为助推法.笔者提出了一种替代性的行为公共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它遵循自由主义经济传统,或者至少非常接近自由主义经济传统.简而言之,该框架并不将效用最大化作为规范性的理想,而是建议决策者提供一个便于每个人定义自己幸福生活的环境,同时规制告知型损害行为和不当得利行为,否则就可能失去利益.
行为公共政策、新政治经济学、自由主义经济传统、治理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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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D63(国家理论)
2020-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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