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同治理的现实张力与司法应对——以京津冀为例
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成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从供给侧化解该矛盾的方式则是区域协同发展,但政策红利刺激下区域竞争性发展造成区域地位不平等、发展不均衡,对区域协同治理带来了现实张力,集中地体现为政策引领与法治保障的冲突,以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扭曲,进而演化为社会矛盾纠纷,包括直接的利益纷争、发展权利诉求以及社会心态失衡等问题.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当立足于审判执行本职职能,积极推进区域司法合作,深度参与区域社会治理,构建一体化的司法协同治理体系,将矛盾纠纷纳入法治框架进行分析研判,进而推动区域实质性公平,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
区域协同、区域治理、司法协同、京津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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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国家理论)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研究课题“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司法服务与保障问题研究”HBGF2017-01
2020-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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