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18X.2013.01.027
法治的人文精神论析
法治表现为制度,但内在于精神.在法治构建中,人并非作为法的对立面而存在,人永远是法治的目的,法治表现着独特的人性立场,表达着对人的基本价值、人的生存意义、人格尊严的人文关怀,在加快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要注重弘扬法治的人文精神,这也是法治建设中贯彻“以人为本”要求的具体体现.
法治、人文精神、司法
D90(法的理论(法学))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以人为本的法治观研究"TJFX10-007
2013-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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