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18X.2012.12.032
就业援助:社会救助立法的基本取向
社会救助立法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就业援助既是就业促进的重要措施,又是社会救助的根本方式.就业援助通过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者提供就业培训、就业岗位、就业服务等援助实现就业,从源头上使受救助者脱贫致富,有利于实现贫困者生存权和发展权双重并重的效果,理应成为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社会救助法立法应遵循就业导向、向能力贫困者倾斜、生存保障与就业促进联动等原则.
就业援助、社会救助、就业救助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就业援助法律机制研究"11BFX075
2013-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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