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与管理
我国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是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使隐性债务显性化以及丰富证券品种的需要.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存在发行主体和偿债主体角色混乱、地方政府债券所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得不到有效监督和保障、缺乏偿债约束和破产保护机制等问题.本文建议适度扩大和落实地方政府的举债权,健全地方政府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和监督机制,设立地方政府偿债基金,建立地方政府破产和重整制度.
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分税制、政府破产
F812.7(财政、国家财政)
2010-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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