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18X.2007.07.037
论伪证罪及相关罪名体系的立法完善——以"证人"概念为视角
证人是指当事人以外的,向司法机关陈述自己经历或者知悉案件情况的人.据此,应从四个方面完善与证人有关或者与伪证罪相近的罪名:一是把伪证罪主体中的"证人"扩大为一般主体,科学划分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二是取消包庇罪的规定;三是补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罪状,使之与妨害作证罪相协调;四是把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和诬告陷害罪归入妨害司法罪.
证人、伪证罪、立法完善
D924.11(中国法律)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98-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