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18X.2005.01.044
论合同解释中的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对立统一
合同解释的理论,历来存在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两种对立的观点.本文通过对合同解释理论的比较研究,揭示出:一定解释理论的确定,既受制于合同法基本原则,又是一定价值选择的结果.现代市场经济的建立,使法律为维护社会利益而限制个体意愿也就具有了正当性,一种折衷主义的解释理论已逐渐消弥了既有争论.
合同解释、主观主义、客观主义
D923.6(中国法律)
2005-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0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