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18X.2003.01.027
家庭小规模经营的局限性与农业组织形式再创新
农业家庭小规模经营不利农业机械的应用;不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利于实现技术进步基础上的扩大再生产和结构调整;最终表现为不利于农民收入的增长.克服家庭小规模经营局限性的出路在于组织形式的创新;实现这种创新需要相应的配套改革,调整农民进城的相关制度,完善和调整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小规模经营、局限性、组织创新、配套改革
F306(农业经济理论)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