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18X.2001.12.013
光绪三十二年徐淮海灾赈中的官义合办
@@ 一
中国是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历代都比较重视对于灾荒的赈济.长期以来,由朝廷和各级政府组织的官赈,是古代中国唯一重要的救荒形式.光绪初年,由东南义绅首倡,出现了"民捐民办"的义赈.义赈与官赈并行不悖,成为官赈的有益补充.义赈本着"教人救彻"的原则,查户切实,放赈及时,加之没有官赈长期以来所形成的种种弊端,因此越来越多地受到重视,甚至影响到官赈.因为官赈"泽不逮下,海内成为风气,一若非义赈不得实惠",因此有的"遇灾省份,官中亦驰书告粜,仿效义赈办法"(经元善<筹赈通论>).也就是以官作义,将官赈按照义赈的办法来散放.而光绪三十二年徐州、海安、淮安水灾的赈济中实行的"官义合办",则干脆将官赈款全交义绅,由义绅统一散放,相对于以官作义,应该说又前进了一大步.
官赈、自然灾害、中国、政府组织、赈济、光绪初年、经元善、灾荒、徐州、通论、水灾、民办、救荒、淮安、国家、古代、筹赈、朝廷、并行、弊端
C91;K2
2004-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