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79X.2022.05.008
数字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律规制
数字经济相较于传统经济存在更加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数据数量、数据质量在竞争中起关键作用、单边免费的双边或者多边市场、强大的用户锁定机制等新的特征,引发了数字平台垄断问题.数字平台的特点,对市场支配地位认定规则构成挑战,引起数字平台竞争相关市场界定困难,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发生移位,出现了一批非典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结构主义仍然是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首选方法,但需增加新的考量因素,其中免费端市场的用户是最重要指标,财务状况和技术能力是收费端的核心指标.数字平台的反垄断,宜遵循规制和谦抑并用的原则,对典型与非典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并规制,反垄断执法和其他综合性手段相结合.
数字平台、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规制
55
DF414(经济法、财政法)
江西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研究创新工程资助项目21QM41
2023-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