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2286.2001.06.05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之比较
@@ 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变化的客观要求,更是迎接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农村逐步实行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日益弱化.特别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集中地农村将会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几千年来专靠家庭养老的制度也已暴露出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特点.不难想象,在本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因此,及早下手对农村的养老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认真探讨农村养老立法的价值取向,这不管是对于农村养老制度的设计,还是对农村养老法律体系的构建都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适时评估和调整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迫在眉睫.为此,本文对我国城镇和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比较,希望能够起到参考和借鉴的作用.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养老问题、双层经营体制、家庭承包经营、计划生育政策、集体经济组织、法的价值取向、人口老龄化、农村劳动力、养老制度、统分结合、适应形势、社会问题、老年人口、客观要求、经济社会、结构变化、家庭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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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4;F32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基金
2004-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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