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195/j.cnki.cn36-1328/f.2018.04.53
我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运行中的监督机制探讨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构建一个系统完备的监督机制是保障我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顺利运行的关键环节之一.从博弈论的视角分析地方政府和休耕农户之间的监督博弈,认为应适当增加农户违反休耕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效仿"河长制"建立相应的"地长制",将轮作休耕的各项指标纳入"地长"政绩考核中,增加政绩的奖惩差,促使地方政府有效监督和农户积极配合的格局;另外,运用协同学理论构建轮作休耕多主体协同监督的框架,认为应建立健全适用于各个主体监督问责的系统有效的法律制度,同时成立"轮作休耕监督委员会"统筹行政内外各监督主体,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耕地轮作休耕、监督机制、博弈论、多主体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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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211(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5AZD075
2018-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55-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