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195/j.cnki.cn36-1328/f.2018.03.38
农村土地经营权物权塑造的逻辑与实现路径
农村土地经营权是激活与促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能动因素,其性质的界定已经成为影响农地流转与农地抵押效益的关键环节.从我国农地产权的演变历史、物权理论、我国农地立法实践和从农地集中经营的效益逻辑来看,农村土地经营权均有物权化的必要.将附着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的社会保障功能剥离到土地承包权上,农村土地经营权塑造成无社会性功能限制的纯粹用益物权,更有利于农用地的市场流转,这是激活与促进农地规模经营的制度保障.农村土地经营权物权化有利于化解农地入股与农地抵押的制度困境,同时建议法律应该作出回应,明确规定土地经营权内容及其转让条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物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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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3.3;D922.3(城市与市政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BJY112;江西省十二五规划项目15FX27
2018-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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