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195/j.cnki.cn36-1328/f.2017.04.15
我国履行《名古屋议定书》的挑战与对策——兼谈对农业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用的影响
我国于2016年9月6日正式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缔约方.议定书在《生物多样性公约》基础上,制定了一个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际制度框架,从遗传资源获取、惠益分享、监测利用等多方面规定了缔约方的履约义务.我国遗传资源十分丰富,但当前本底数据不清、生物科技水平相对落后、法律法规体系存在漏洞、后续谈判研究不足,是我国履约面临的巨大挑战.因此,我国应加强基础研究,增强开发利用能力,加快国内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积极开展后续谈判研究.同时,农业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利用也将受到较大影响,未来针对农业遗传资源的获取、利用和惠益分享活动都将纳入法制轨道,可谓机遇和挑战并存.
名古屋议定书、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农业遗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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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2(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5ZDC031;环境保护部"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
2017-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5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