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523.2010.01.025
WTO框架下我国农业立法的完善
WTO框架下我国农业立法应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从我国农业国情出发,利用和借鉴国外先进农业立法思想,实现与WTO规则对接;立法基本原则除坚持我国传统立法原则外,还应该坚持遵守WTO规则与保障国家利益相结合、善于利用国内外成功经验和实践、实现主动适应和被动调整相结合等原则;构建起WTO规则下具有我国特色的农业法律体系既需要在农业市场主体、农产品流通体制、涉农资金投入、农业环境资源保护、农业科教、动植物卫生检疫等方面实现立法改进,也要抓紧制定包括农业补贴法、农业保险法等在内的扶持和保护农业法律法规.
WTO规则、农业立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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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5BFX049
2010-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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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