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523.2009.01.002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思考
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依法入市,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突破性举措,集体建设用地中的经营性建设项目,可以不通过征为国有土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有序、公开入市.通过分析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探讨了目前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面临的主要困境,提出了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配套措施和建议,为完善和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提供理论参考.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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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2(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7BZZ014
2009-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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