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523.2003.03.036
WTO对农业科研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与对策
知识产权是人们智力成果依法所取得的一种财产权利,知识产权制度是在对智力成果进行产权界定基础上,对其进行保护的制度.在当今的市场竞争中,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及其市场覆盖率已成为一个单位、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竞争力的象征,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现.我国已加入WTO,农业面临着巨大的国际竞争压力,农业科研单位的生存和发展也将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努力提升我国农业科技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科研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已是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
农业、科研单位、知识产权、保护、WTO
2
D923.4(中国法律)
福建省科技厅科研项目2001R026
2003-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4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