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2572.2001.01.019
对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的思考
@@ 会计委派制,是指政府部门、产权单位向其所属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并授权会计人员监督所在单位会计行为及其他经济活动的一项制度.实行会计委派制是完善会计管理体制,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也符合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自1998年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试行会计委派制以后,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开展不同形式的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成效.有关资料显示,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57个地(市),1029个县(市、区)开展了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试点范围包括了党政机关、财政拔款的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乡镇集体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或间接委派会计人员近11万人,全国接受委派的行政、事业单位约44000个,接受委派的企业约79000个.
试行会计委派制、会计人员、事业单位、试点工作、乡镇集体企业、预防和治理腐败、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体制、国有企业改革、国有控股企业、政府部门、经济活动、监督职能、会计行为、二次全会、党政机关、自治区、中纪委、资料、制度
F233(会计)
2004-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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