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理念下的特殊教育财政:历史、现状及未来
我国已经形成以“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中国特色的融合教育,但是却并没有形成支持融合教育发展的财政保障机制.在介绍我国特殊教育财政实践的基本情况后,基于国外案例的分析,构建了一个简单的特殊教育财政分析框架,并在这一分析框架下重新审视了我国当前的特殊教育拨款机制与融合教育理念之间的矛盾.实践中,瞄准特殊教育学校的任务拨款机制促使一大批特殊教育学校的新建和办学条件的改善,但是缺乏对类别、强度的考量,造成了特殊教育学校在招收高成本特殊需要儿童时的回避倾向,部分特殊需要儿童因种种理由被拒绝在特殊教育学校之外.建立基于学生特殊需要类别和强度而非安显方式、以需求为导向的拨款机制,对于落实融合教育理念有着重要意义.
特殊教育、教育财政体制、融合教育
G467(教育行政)
财政部教科文司委托课题的研究成果
2015-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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