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成本分担理论分析我国高等教育费用问题
高等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其费用的分担应根据成本分担理论的利益获得原则和能力支付原则.我国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受教育者及其家庭是主要的利益获得者,理应为高等教育付费.为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我国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受教育者应共同、合理分担高等教育费用.
准公共产品、成本分担、教育费用
G46;G64
2010-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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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公共产品、成本分担、教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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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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