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098.2017.06.005
我国期货市场适用中央对手方的法律基础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后,中央对手方重新成为世界的焦点.我国期货市场尚未从法律层面明确中央对手方的适用,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我国还需面对通说观点所无法解决的中央对手方悖论困境.从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出发,以特殊的一般保证作为中央对手的法律基础,不仅可以实现机制与现行的法律体系相协调,而且能促进期货市场在期货法出台之前保持应有的稳定.
期货市场、中央对手方、特殊的一般保证、期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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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2.5(金融、银行)
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计划资助项目“关于我国期货交易的法律规制研究”
2018-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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