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问题研究--基于安徽省宣城市的案例分析
现行法律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规定存在一定限制,在抵押物处置、评估手段等方面仍面临亟待解决的问题。安徽省宣城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试点,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文章以宣城市243户农户的调查问卷为样本,通过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农户参与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意愿的各种因素,并就进一步推广“三权”抵押贷款提出有关法律政策建议。
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Logistic回归、抵押贷款意愿
F830.5(金融、银行)
2014-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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