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二批)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2年第39号公告,将力争在2012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列入公告名单(见表1)内企业的落后产能设备,确保在2012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不得向其他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并按照《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做好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和任务完成情况公告工作.
工业行业、产能、企业、公告、人民共和国、周边国家、完成情况、实施方案、检查验收、工作考核、信息化、转移、现场、通知、设备、名单、地区、产业、拆除
F42;T-0
2013-05-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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