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2031.2021.02.012
刑事政策视域下目的解释适用规则建构
风险社会时代,功能性刑法体系通过吸纳刑事政策成为优势选择.但是,一方面刑事政策如何经由目的途径具体作用于刑法解释缺乏明确性,另一方面刑事政策的盲目参与令目的解释滥用现象频出,而现有目的解释适用方案存在实体和程序规则混淆、具体标准不明等弊端,导致难以对其有效规制.应当明确目的解释与刑事政策的关系为价值的选择性传输,厘清刑事政策经过规范目的、刑罚目的作为刑法解释依据的具体样态.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构目的解释的一体化适用规则,即先以刑法条文为中心体系性考察确定刑法规范目的,然后在罪刑法定原则具体限定下,从刑法规范用语的核心语义到可能语义依次论证,最后通过比例原则对目的解释予以合宪性控制,以求实现刑事政策视域下目的解释适用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刑事政策、目的解释、规范目的、体系解释、比例原则
D924(中国法律)
2021-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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