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标的型保险诈骗行为的刑民交叉问题分析--兼谈刑法的“二次违法性”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虚构标的型保险诈骗行为的刑民交叉问题分析--兼谈刑法的“二次违法性”

引用
“虚构标的”型保险诈骗罪是司法实务中一类争议较大的疑难问题。不能因为其在一定条件下不违反《保险法》而简单地判定该行为不构成保险诈骗罪。《保险法》和《刑法》评价的对象不同,所以保险合同的合法有效,不能阻却保险诈骗罪的成立。同时,“二次违法性”是一种在立法环节应当予以贯彻的理念,而在司法领域中,不能一概套用“二次违法性”的理论。当两法评价的对象同一时,只要行为不违反前置法,那么行为也必然不违反刑法。当两法评价的对象相异时,不能因为民事合法或者行政合法就简单地阻却犯罪的成立。

保险诈骗罪、刑民交叉、行为性质、二次违法性

D631.2(国家行政管理)

2014-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4-1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95-2031

36-1316/D

2014,(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