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2031.2004.05.001
法律渊源的方法论思考
法律渊源的形态是适用法律的前提,在法律的适用中,要实现平等、和谐的法律秩序,就要使法院享有对个案的违宪审查权和宪法解释权,具有对违宪的法律享有不适用的权力;法院应运用体系解释和漏洞补充的方法来创造和实现法律秩序的统一.在法律渊源的适用中,解决法律条文的竞合的规则有: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后法优于前法;由制定机关裁决.
法律渊源、法学方法、法律方法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04-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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