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政府管控的思考
2019年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与国有建设用地具有同等权利,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自愿流转、抵押、入股等,达到"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目标,在这种新形势下,各地尚无成熟经验,各自探索,各地势必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保证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平稳向好发展,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政府管控必不可少.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政府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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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2;D922.32;F274
2021-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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