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0097.2021.08.069
论新《著作权法》实施后文学作品角色的保护 ——以金庸诉江南案为切入点
随着社会发展,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有关文学作品角色的知识产权案件,这些案件难以用《著作权法》作出判决,其中典型案件如金庸诉江南案.2020年《著作权法》通过第三次修正,规定了开放作品类型和合理使用条款的边界,从原来的法律认定改为司法认定.法院得以借此修改,在文学作品角色侵权案件中做出更加适合社会发展和市场规律的判决.
作品角色;作品类型;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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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中国法律)
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同人文化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编号:S202010445235
2021-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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