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972.2013.01.020
中国在中亚直接投资所面临的法律及其风险探讨——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为例
中国在中亚国家的直接投资正逐年扩大,随着投资的日益增加,投资争议问题也越来越多.哈萨克斯坦是中亚代表性国家,哈国解决投资争议的现行法律规则以单边、双边、区域、多边层次法律规范体系形式存在.目前中资在哈国面临投资壁垒较多,法规修改频繁,政策多变,连续性和稳定性较差,政府腐败比较普遍,利用政府强权干预市场等多种投资风险.中国政府应推动两国修订双边投资协定,扩大对投资的界定,对投资争议全面接受ICSID仲裁管辖权.中资企业应掌握并运用哈国的投资争议解决机制,维护其合法的投资权益.以哈萨克斯坦为例,分析中亚国家的投资争议解决制度及投资的法律风险,对于中资应对投资争议及保护其合法权益将大有裨益.
中亚、哈萨克斯坦、国际直接投资、投资争议解决机制
DF415(经济法、财政法)
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中国与中亚地区国家关系研究"10JZD0050;新疆大学新疆稳定与经济发展法制保障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哈萨克斯坦矿业投资法律环境研究"XJEDU010912A02
2013-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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