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银行经营者对客户的安全保障义务
银行经营者在其营业场所对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保障义务,这是一种法定义务,包括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的内容.在第三人直接侵害的情况下,银行经营者违反该义务发生客户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种侵权责任的性质为侵权补充责任,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责任.
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补充责任、过错推定责任
F830.2(金融、银行)
2005-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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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补充责任、过错推定责任
F830.2(金融、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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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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