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972.2004.05.019
论高校自主权行使中听证程序的引入
高校自主权是由法律授权或政府委托,以法律、法规或高等学校章程的形式确定的权力.高校自主权属于公权力性质,有着其他行政管理活动所不具备的特殊性,而听证制度所体现的公开、合理的精神与高校自主权行使所要求的科学、公开、公正、透明的理念相一致,听证制度的引入势在必行.
高校、自主权、听证程序
D922.16(中国法律)
2004-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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