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972.2004.04.021
试论我国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与竞业禁止
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是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的通常方式之一,但竞业禁止行为本身既有其合理性,也有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和限制竞争的不合理因素.从企业是否存在可保利益、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范围、地城范围和期限设置是否合理、是否采用了明示的合同约定方式、是否设置有合理补偿条款等几个方面来对竞业禁止进行合法性审查,可以有效地遏止竞业禁止协议不合理因素的影响.
竞业禁止、商业秘密、无形财产、保密协议
F923.99
2004-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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