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972.2003.06.039
试论法律对域名恶意抢注的规制
以虚拟空间为前提的域名注册行为,由于它与传统物理空间中其它行为的巨大差别,使得现行法律在对其进行调整时面临种种冲突.首先是将域名注册行为区分为恶意与善意的行为来进行分别的调整就有违于现有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其次,现有的实体法在适用于域名抢注行为时也存在种种冲突.最后,由于域名注册组织的存在,使得司法途径对域名注册纠纷的解决亦呈现出复杂的局面.
网络行为、域名恶意抢注、虚拟空间、域名注册组织
F061.3(经济学分支科学)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05-106,127